数字赋能下山地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与效益研究
摘要:本文针对山地乡村文旅融合存在的空间制约、产业链割裂、价值转化不足等现实难题,以数字经济、产业融合理论为基础,探究数字技术赋能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的内在机理与发展路径。通过梳理山地乡村文旅资源特征、融合现状,从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三个维度构建效益评价体系,结合县域山地乡村面板数据开展效益测算分析,提出数字平台搭建、全链数字化改造、多方主体协同、数字生态管控、本土人才培育等融合发展路径,为山地乡村依托数字手段推进文旅深度融合、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思路。 关键词:数字赋能;山地乡村;文旅融合;产业路径;发展效益 中图分类号:F592.7;F323
我国山地乡村分布范围广,富集原生态山水资源、乡土民俗、非遗文化,是乡村文旅发展的重要载体。山地地形闭塞、交通条件有限、村落分散,长期存在资源分散、客流季节性波动大、产品同质化严重、农户参与度低等问题,传统文旅开发模式很难充分释放山地资源价值。随着大数据、短视频直播、物联网、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下沉乡村,数字赋能成为破解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痛点、打通资源变现通道的重要抓手。如何依托数字技术打通山地乡村文旅产业链条,科学评估融合带来的综合效益,构建适配山地特征的融合发展路径,是当前乡村文旅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一、数字赋能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的基础逻辑
(一)山地乡村文旅资源与产业发展现状
山地乡村文旅资源具备生态本底优良、乡土文化独特、资源点状分散的典型特征,很多区域保留完整的农耕习俗、民族非遗、古村落景观,具备文旅融合的先天条件。但受地理区位约束,山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偏高,文旅资源大多处于碎片化开发状态,资源普查、资源确权、资源数字化建档工作滞后,资源优势难以直接转化为产业优势。 选取西南5个山地县域2021—2024年文旅基础数据进行统计,如表1所示。 表1 样本山地县域文旅产业基础指标
| 县域 | 乡村旅游接待人次(万人) | 乡村文旅总收入(万元) | 民宿农家乐数量(家) | 数字平台线上订单占比(%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县 | 68.32 | 21685 | 126 | 18.7 |
| B县 | 45.17 | 13247 | 89 | 12.3 |
| C县 | 92.64 | 30792 | 174 | 26.5 |
| D县 | 37.55 | 9631 | 63 | 9.8 |
| E县 | 54.81 | 16943 | 105 | 15.2 |
从样本数据可以看出,山地县域文旅收入随客流规模增长,但线上数字化转化水平整体偏低,多数县域线上订单占比不足20%,数字渠道引流、线上预订、文创电商等数字化业态发育不足。同时山地文旅季节性特征突出,暑期、节假日客流集中,淡季客源稀少,闲置民宿、闲置乡土资源利用率偏低,产业稳定性较弱。在乡村振兴政策持续推动下,各地逐步推进5G基站、智慧景区、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建设,为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创造基础条件,山地乡村文旅产业逐步由单一观光向体验、研学、康养等多元业态转型。
(二)数字技术对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的作用机理
数字技术能够打破山地乡村的地理阻隔,重构文旅资源的展示、交易、运营、治理全链条,推动文化资源、生态资源、农业资源跨界融合[1]。一方面短视频、直播、VR云游等数字化传播方式,能够低成本将藏在深山的古村落、非遗技艺、山地景观对外展示,降低山地文旅的宣传推广门槛,拓宽客源市场;另一方面大数据、物联网、智慧客流监测平台可以辅助文旅规划、客流调控、生态监测,缓解山地环境承载力压力。 数字赋能改变传统文旅单向开发模式,推动文旅产业与特色农业、手工文创、康养研学深度联动,形成“线上引流—线下体验—产品带货—复购传播”闭环产业链。但山地乡村数字化转型也受到网络覆盖不足、村民数字素养偏低、数字化项目投入回报周期长等因素制约,数字技术红利很难自动释放,需要配套机制引导数字资源向乡土场景落地。
(三)效益评估在山地文旅融合中的价值
科学测算融合效益,是判断数字赋能成效、优化发展路径的核心依据。山地乡村文旅融合不能只关注旅游收入增长,还要兼顾农户增收、乡土文化传承、山地生态保护等多元目标。单一经济指标无法完整反映山地乡村的发展价值,需要建立包含经济、社会、生态的综合效益框架,量化数字赋能带来的改变,识别转型短板,为政府资金投入、平台招商、业态布局提供数据支撑,避免盲目上马数字化项目、重硬件轻运营的问题。
二、数字赋能下山地乡村文旅融合存在的突出问题
(一)数字基础设施不均衡,山地数字鸿沟明显
山地地形复杂,部分偏远自然村光纤、5G信号覆盖不稳定,网络带宽不足,无法支撑高清直播、VR实景、智慧监测等数字化应用。数字建设资源集中在核心景区、中心村镇,外围散落村落数字化配套薄弱,资源数字化建档进度不一。很多乡村只完成智慧景区门禁、监控等硬件铺设,缺少统一的数据中台,游客数据、资源数据、经营数据分散在不同平台,数据孤岛问题突出,数据要素难以流通复用[2]。
(二)数字化产品同质化,产业链融合深度不足
当前山地乡村数字化文旅产品大多停留在短视频打卡宣传、简单线上售票层面,产品设计照搬平原乡村模式,没有结合山地梯田、峡谷、山地农耕、山地非遗打造差异化数字体验。文旅、农业、文创产业之间数据不通,农产品、手工艺品和旅游体验环节脱节,线上流量难以转化为二次消费。数字业态大多停留在营销端,在生产、服务、治理环节渗透不足,融合链条短,附加值不高。
(三)本土数字人才短缺,主体参与能力偏弱
山地乡村青壮年持续外流,留守农户、民宿经营者数字能力普遍偏弱,短视频策划、直播运营、数据分析、数字文创开发专业人才稀缺。外部引进的数字运营团队对本地乡土文化、山地民俗理解不足,内容创作容易脱离本土特色。多数经营主体缺乏数字化运营资金,自主投入数字改造意愿不强,过度依赖政府项目扶持,内生发展动力不足[3]。
(四)效益协同机制缺失,生态与文化风险凸显
部分区域在数字引流带来客流快速增长后,缺少数字化客流管控、生态监测手段,节假日游客超载,对山地脆弱生态系统形成压力;数字化传播过程中还存在乡土文化简单化、娱乐化改编,非遗文化失真传播的风险。同时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,平台方、外来企业获取大部分数字化红利,普通农户、非遗传承人分享收益较少,社会效益打折扣。
三、数字赋能山地乡村文旅融合发展路径与效益提升对策
(一)搭建一体化数字文旅平台,夯实融合基础
(1)分级完善山地数字基础设施 按照“核心景区优先、沿线村落跟进、偏远节点补点”思路,分批完善山地乡村通信网络,在观景节点、古村落、非遗工坊部署物联网感知设备,建设县域统一乡村文旅数字中台,整合资源档案、客流监测、线上预订、电商销售、投诉反馈功能,打通景区、民宿、合作社、农户之间的数据接口,消除数据孤岛。同步建立山地文旅资源数字档案,对古民居、民俗、非遗、特色动植物资源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留存,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。
(2)开发适配山地特征的数字文旅产品 依托VR、AR技术开发山地云游、古村落数字导览、非遗数字体验项目,打造梯田数字研学、山林康养数字打卡、民俗线上展演等特色产品。鼓励结合山地农耕节气、传统节庆开发系列短视频内容、数字藏品、线上互动活动,区别于大众化乡村文旅产品,打造山地专属数字文旅IP。推动“文旅+农品电商”一体化,把线下游览体验和山地特产、手工文创线上销售绑定,延伸消费链条。
(二)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,提升综合经济效益
(1)数字化营销引流,优化客源结构 依托抖音、视频号、小红书等平台扶持本土村民、非遗传承人开展原生内容创作,打造乡土自媒体矩阵;利用大数据分析游客画像,精准推送山地研学、避暑康养、徒步探险等细分产品,摆脱单一节假日客流依赖,平抑山地文旅季节性波动。平台设置县域文旅统一入口,整合民宿预订、向导服务、特色农产品购买,降低游客信息搜寻成本,提升线上转化效率。
(2)经营端数字化精细化管理 引导民宿、农家乐、合作社使用数字化订单管理、客流调度系统,根据大数据预测客流提前调配物资、安排服务人员,减少淡季资源闲置、旺季服务过载问题。建立产品溯源数字化体系,山地农产品、文创产品附带数字溯源码,标注产地、工艺、传承人信息,提升产品溢价,带动农户经营性收入增长。
(三)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,放大社会效益
(1)培育本土数字人才队伍 实施山地乡村数字技能公益培训,面向民宿经营者、非遗传承人、返乡青年开设短视频拍摄、直播运营、线上客服、数据基础分析课程;出台扶持政策吸引数字运营、文创设计人才返乡创业,组建本土数字文旅服务小队。建立“企业+合作社+农户”结对帮扶模式,由文旅平台、运营企业对农户进行长期数字化指导,提升本土主体自主运营能力[4]。
(2)完善多方利益共享机制 明确数字平台、运营企业、村集体、农户收益分配规则,鼓励农户以房屋、土地、文化资源入股数字文旅项目,通过分红、劳务、产品代销多重渠道增收。村集体统筹公共数字平台收益,部分资金用于村落公共设施维护、非遗传承补贴,保障数字红利留在乡村,带动本地就业,留住乡土文化。
(四)数字赋能生态管控,守住山地生态底线
(1)建立山地生态智慧监测系统 运用物联网、遥感监测技术,对山地景区植被、水体、地质灾害风险、游客承载量实时监测,设置客流预警阈值,客流接近环境承载力上限时,通过数字平台限流、预约分流,防范山地生态破坏与地质安全风险。依托数字孪生平台模拟不同开发方案的生态影响,为文旅项目选址、业态规划提供生态依据,坚持生态优先开发原则。
(2)数字手段助力文化活态传承 对山歌、传统技艺、村落传说等乡土文化进行音视频、三维数字存档,建设线上乡土文化数字馆;规范网络传播内容,引导创作者尊重文化原貌,避免过度娱乐化解构,借助数字渠道扩大本土文化传播范围,实现保护与传播兼顾。
(五)建立动态效益监测评价机制
构建经济、社会、生态三维效益评价指标体系,如表2,定期采集指标数据,跟踪数字赋能成效,动态调整发展策略。 表2 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
| 目标层 | 一级效益维度 | 二级指标 | 指标说明 | 指标属性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山地乡村文旅融合综合效益 | 经济效益 | 文旅总收入增长率 | 当年乡村文旅收入同比增速 | 正向 |
| 农户文旅相关人均增收额 | 农户民宿、农产品、文创务工增收 | 正向 | ||
| 线上渠道营收占比 | 数字平台实现营收比重 | 正向 | ||
| 社会效益 | 文旅带动本地就业人数 | 文旅相关岗位本地从业人员 | 正向 | |
| 乡土文化数字化存档数量 | 非遗、古建、民俗数字档案数量 | 正向 | ||
| 游客满意度评分 | 线上平台游客综合评价得分 | 正向 | ||
| 生态效益 | 旅游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| 景区村落垃圾规范处理占比 | 正向 | |
| 生态预警触发频次 | 超载、污染预警次数(反向指标) | 负向 | ||
| 林地水体保护达标率 | 监测点位生态环境达标比重 | 正向 |
四、结论
山地乡村文旅融合受地理条件约束,传统开发模式存在明显短板,数字赋能能够突破空间限制,激活分散的山地文旅资源,重塑产业链条,实现经济增收、文化传承、生态保护多重价值。当前山地乡村在数字基建、产品创新、本土人才、收益分配、生态管控方面仍存在短板,制约融合效益释放。 要从数字平台建设、差异化数字产品开发、全产业链数字化运营、本土人才培育、多元利益共享、智慧生态监测、长效效益评价多个方向协同发力,因地制宜选择适配山地资源禀赋的融合路径,避免简单复制平原地区数字化文旅模式。在发展过程中兼顾产业收益、村民权益与山地生态承载力,让数字技术服务于乡土本体,持续放大文旅融合综合效益,推动山地乡村依靠特色文旅实现稳定可持续的乡村振兴。
参考文献
[1]江娟丽.数字经济赋能农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效应与机制[J].西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5,51(4):112-122.
[2]刘娜,刘典.以数字技术激活传统村落发展新动能[J].人民论坛,2026(1):78-81.
[3]景远.数字技术融入乡村文旅全产业链的路径[J].中国经济周刊,2025(24):56-58.
[4]郑倩倩.数字赋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的过程与机制——以浙江省五四村为例[J].地理科学进展,2024,43(10):1542-1553.
[5]唐承财.传统村落文旅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影响路径[J].地理学报,2023,78(4):976-992.
[6]邱浩.新质生产力推动乡村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[J].安徽工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5,42(4):34-38.
[7]寇凯.数字赋能民族村寨文旅融合发展路径研究[J].西部旅游,2024(11):12-15.
[8]钱莙.数字经济背景下乡村文旅融合效益评价研究[J].环渤海经济瞭望,2024(8):112-115.